尊敬的公司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要求,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我行存量浮動利率公司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轉換范圍
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
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貸款可不轉換。
二、轉換原則
(一)定價基準。按照人民銀行〔2019〕第30號公告要求,經與我行協商一致實施定價基準轉換的,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相應期限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
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
(二)加點數值及利率水平。加點數值確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內固定不變,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重定價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三)重定價方式。定價基準轉換的同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
三、具體辦理
2
020年
4月起,我行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等方式向公司客戶發出此次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的通知。公司客戶建議待疫情結束后與原貸款經辦行聯系辦理,協商轉換條款內容。屆時我行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以及國家復工復產情況安排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文本。
四
、溫馨提示
我行不會以定價基準轉換為由收取任何費用,請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員的電話或短信。
如有疑問,敬請咨詢956055或您的經辦客戶經理。
特此通知。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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