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南昌銀行個人業務綜合積分活動條款》,自2011年1月1日起,我行普通客戶積分有效期為二年、金級客戶積分有效期為三年、白金級客戶積分有效期為四年、鉆石級客戶積分有效期為五年。VIP客戶降級后按降級后的級別有效期執行,積分累計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兌付的積分予以清零,請登錄網銀或到柜面查詢您的積分有效期限,及時進行兌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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