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西銀行客戶: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回應客戶關切,降低居民融資成本,我行堅決落實《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4〕第11號》有關要求,開展常態化調整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調整范圍
利率調整范圍包括:已經放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包括普通純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利率調整范圍不包括:商業用房(含商住兩用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及組合貸款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
二、加點值調整
存量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平均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公布的上個季度數據為準)偏離達到一定幅度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變更合同中的利率條款,對加點值進行調整,調整后加點值不低于具體加點調整目標值,不區分首套二套。具體加點值根據市場供需、客戶風險溢價、擔保變化等因素確定。
具體加點調整目標值:上個季度全國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平均利率-上個季度5年期以上LPR算術平均值+30BP。
三、重定價周期調整
客戶可以申請調整重定價周期。房貸利率重定價周期取消最短為一年的限制,最短可為3個月,并可按年、按半年、按季度重定價。存量房貸調整重定價周期后,原貸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價的,以調整后重定價周期確定的對應月份的1日為重定價日;以貸款發放日對月對日重定價的,以調整后重定價周期和貸款發放日期確定的對應日期為重定價日。
在本筆住房貸款到期前,客戶僅可進行一次重定價周期調整。
四、調整方式
(一)對于以LPR為定價基準的存量浮動利率房貸,客戶須向我行主動申請加點值調整或者重定價周期調整。
(二)對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貸及以貸款基準利率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貸款,客戶須先向我行申請將貸款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的浮動利率房貸,然后再申請加點值調整或者重定價周期調整。客戶僅可進行一次上述轉換,不支持轉回。
五、調整時間
1.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在符合調整加點值要求時,客戶可向我行申請單筆調整。
2.我行將不晚于2024年11月15日開始受理重定價周期調整申請,客戶向我行提出申請后,符合條件的,我行將及時予以調整重定價周期。
3.利率加點值、重定價周期調整將于審核通過當日生效。利率調整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點值執行,利率調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貸利息不作調整。
六、申請渠道
客戶本人可攜帶有效證件到貸款經辦行線下申請辦理。后續我行將開通線上辦理渠道,敬請關注。
七、溫馨提示
(一)我行協商調整合同定價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我行沒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機構、人員代為辦理,請廣大客戶謹防各種形式的詐騙,保障財產和信息安全。
(二)為尊重您的合同權利,保護您的消費者權益,敬請關注人民銀行官網利率政策欄目每季度第一個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公布的上季度全國新發放房貸平均利率值。
如您有其他問題需要咨詢,可通過貸款經辦行,客服熱線956055進行咨詢。
感謝您一直以來給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江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六日
客服
